公 示
根据《云南省高等学校卓越青年教师特殊培养项目》评选条件,经研究,在我院评选出2名青年教师,推荐申报2015年度云南省高等学校卓越青年教师评选,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杨波(音乐学院)、游宇(美术学院)
公示时间为七天(2015年4月9日—4月15日)。如有其他意见,请通过提交书面材料的方式向教务处进行反映。电话:65937319,13888676579
特此公示
云南艺术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