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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艺术管理专业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的公示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4-04-11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云南省学位委员会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本科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及授权专业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结合《云南艺术学院专业设置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学界5位专家实地考察评审,拟同意艺术管理专业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现将有关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1日至4月21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含必要的证明材料)向学校教务处反映。凡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并附联系人的姓名与联系方式;个人提出的异议,须署有本人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及联系方式,否则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赵海泉

联系电话:0871-65937038

教务处

2024年4月11日